发现自己的别墅变成拍摄地,房主怎么办?

《人民政协报》(2023年05月09日第12版)

案 例

最近网上曝出一起闲置别墅成剧组拍摄地的纠纷。2015年林女士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业主钥匙委托保管书”,说明钥匙仅限于紧急情况时使用。有一天,林女士在观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时,发现剧中的家庭场景就是自己的别墅。林女士赶紧到别墅查看,发现:屋内电梯损坏已无法正常使用;指纹锁大门严重毁损且已不能正常使用;奢侈品丝巾及全部地毯污损;多件大家具磨损、损坏,各房间的床铺均有使用痕迹;多件装饰画、挂饰、多套餐具、投影仪及配套幕布遗失;房屋外立面墙体被安装摄像头破坏。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委员们围绕这个案例,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展开了讨论。


(相关资料图)

甲委员:我知道这个案子。这或许是国内首例因剧组擅自进入私家别墅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林女士把物业公司、别墅开发商、《我和我的儿女们》剧组及主要播放平台都告上了法庭。到底是谁开门让剧组进入林女士的别墅进行拍摄?这是此案的一个焦点。

乙委员:还有,林女士的哪些民事权利受到了侵害?从物权保护的角度看,林女士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丙委员:从基本案情来看,林女士对别墅享有的所有权以及林女士的隐私权也受到了侵害。

丁委员:这个案子有代表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别墅本身以及屋内物品、设施毁坏的损失,林女士可依法请求侵权人修理、重作、更换或恢复原状;对于不能通过物权保护措施得到救济的部分损失,林女士还可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戊委员:林女士不但可以就损坏的房屋设施、装修等要求赔偿,还可以要求剧组支付房屋使用费。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委员:此案的“始作俑者”是剧组,“罪魁祸首”是物业管理方。没有物业公司的同意,剧组无法进入林女士的别墅。而且林女士曾与物业公司签订“钥匙委托保管书”,约定钥匙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

庚委员:别墅内部属于林女士的私密空间,林女士如果不愿私密空间在电视剧里公开曝光的话,可以要求把涉及房屋内外的镜头剪掉吗?

辛委员:可以!电视剧仍在上映,侵权状态并未消失。该剧不仅曝光了别墅地址,连房间内部景象的镜头也贯穿全剧,一些网民刻意去一睹别墅“芳容”,这会给林女士带来持续性损害。

甲委员:本案涉及民法典对物权保护的方法和具体的请求权,同时也涉及隐私权和违约责任等其他民事权利的救济。根据民法典第233条规定,林女士可以选择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根据其物权受到侵害的不同情况,选择请求物权保护和损害赔偿等不同救济方式;同时,还可以对违约责任、侵犯隐私权请求司法救济。具体包括几个方面:

(1)对别墅内装饰画、挂饰等物品遗失,林女士可以根据民法典第235条的规定,请求返还原物。对造成的墙体破坏,不当使用导致电梯及大件家具磨损、损坏等,林女士可以依据民法典第237条的规定,请求侵权人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对遗失物无法返还原物及无法恢复原状的损坏物件,林女士可以依据民法典第238条的规定,请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3)物业公司与林女士签订了“钥匙委托保管书”,对钥匙使用有明确约定。但物业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林女士可以依据民法典,向物业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4)电视剧中大量画面涉及林女士的私密空间,如果林女士不愿自己的隐私公开曝光的话,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167条的规定,要求出品方及主要播放平台将电视剧下架或将相关画面剪掉以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本文摘自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读书成果《学好用好民法典》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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