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更好实现“吃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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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不过菌子”。野生菌美味,但也有风险。近日就有媒体报道,云南一男子在食用“见手青”后,报警称自己开车撞到了小男孩,还看到眼前有许多“小人儿”。民警调查后发现,所谓“撞人”“见小人儿”均是男子吃菌食物中毒后产生的幻觉。我们怎样更安全地实现“吃菌自由”?怎样更好满足市场对野生菌鲜美风味的需求?值得进一步探讨。

“舌尖上”的菌菇向来备受老饕们青睐,尤其降雨充沛的七八月份,更是野生菌大量上市的季节。近年来,随着野生菌日益受到市场青睐,因吃菌不当而中毒的事件也频登网络热搜。产生幻觉认为自己是奥特曼、在病床上隔空“捋线”……不少人对此觉得好玩、调侃想去试试,更有个别自媒体将此作为猎奇点,发类似“生吃野生菌”的视频来博流量。实际上,这种产生幻觉的症状属于“神经精神型中毒”,还有很多野生菌中毒患者出现的是胃肠炎型、肝脏损害型等其他类型症状,而无论哪种类型,都会对身体产生一定的损害,甚至危及生命。据中国疾控中心统计,2010至2020年间,我国共发生10036起蘑菇中毒事件,超过3.8万人中毒,788人救治无效死亡。根据一项云南疾控中心的研究,2011至2019年间,云南共有36247人食物中毒,死亡者445人,其中有250人死于毒蘑菇中毒。

食用野生菌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却不是说就要彻底舍弃这一口鲜味,而是要增强安全意识,形成科学理性的食品安全共识。

从个人来看,拾菌食菌先识菌。“识菌”不是说要依靠个人判断捡菌子,而是说要提高对野生菌的风险认识。比如,并非长相“朴素”的野生菌就一定无毒。在云南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话,“永远会有新的菌子出现在山上”,目前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但毒蘑菇也多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更有许多不在记录中、不知能否食用的菌类。有的毒蘑菇与可食用菌极其相似,很多专家和采菌“好手”也难以区分,一旦误食,轻则导致呕吐、产生幻觉,严重则可能引起急性器官损伤,甚至死亡。因此,“只有颜色鲜艳的蘑菇才有毒”“毒蘑菇高温烹饪后就没毒了”等都是野生菌的一些认识误区,事实上,许多毒蘑菇的化学毒素难以被高温破坏,其外观表现也不全是鲜艳色彩。购买、食用野生菌必须通过正规、安全的渠道,不要随意采摘、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不要多种菌类混在一起吃,以免误食毒菌。

推动形成安全食用野生菌的共识,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当前,各地有关部门和媒体已经做出不少努力,科普野生菌安全食用和预防中毒知识。各互联网平台也应切实担起自身责任,严格审核相关内容,给娱乐化野生菌中毒的风气“踩刹车”。而面对野生菌购销市场的扩大和购买渠道的多元化趋势,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对交易市场加大规范与监管力度,管控好野生菌流入市场的源头,做到可查可溯。

话说回来,不少人之所以冒着可能中毒的风险采食野生菌,是因为贪恋采食过程中的野趣和独特醇香的鲜味。然而回归食物本身,野生菌的鲜味主要来源于蛋白质烹煮后析出的氨基酸,并非不可被人工培育出来。而且过去对野生菌“包山拾菌”的“放养”方式,短期产量高、收入多,但长期来看会影响周边环境、不利于野生菌的生长。所以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力发展大食物观引领下的林下经济,一些地方也已实现了野生菌人工促繁,不仅食用更安全,品质和产量也比“放养”的野生菌要稳定得多,更重要的是能够持续产生经济效益,成为一方富民产业。

长远来看,人们对野生菌的喜爱和热情也显露出食用菌消费市场的缺口和潜力,以及我国食用菌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广阔前景。要想更好地满足“舌尖上”的消费需求,还须树立大食物观,在抓产业发展时跳出“一亩三分地”定势,攻克野生菌人工培育的技术难题,做好产销衔接,从科研、生产、营销等角度完善产业链,更好承接市场期待,让人们早日实现过瘾又安全的“吃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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