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全国政协机关网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有关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同其他中央党政机关和地方政协信息化工作部门开展交流和合作。

(三)组织全国政协办公厅办公网络、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网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

(五)负责全国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活动的技术保障和信息服务工作。

(六)组织开展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应用和业务应用系统使用培训。

(七)完成机关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内设 5 个处,分别是:综合处、技术处、信息处、安全处和音视频处。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 1982.67 万元,支出总计 1982.67 万元。与 2021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49.55万元,主要是使用了非财政拨款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096.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43.08 万元,占 58.67%;事业收入452.00 万元,占 41.24%;其他收入 0.99 万元,占 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083.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9.61 万元,占 76.56%;项目支出 254.02 万元,占 23.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643.08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811.89 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68.81 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2.15 万元,完成上年财政拨款结转。

五、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19.1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1982.67 万元的 26.1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2.66 万元,其中政协事务事业运行 198.64 万元,占 38.26%;其他政协事务事务 254.02 万元,占 48.92%;住房保障支出(类)66.49 万元,占 12.8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5.1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43.4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 21.72 万元,为残保金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采购支出总额 16.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62 万元。

八、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故公开 07 表、公开 08 表、公开 09 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事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其他政协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