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讯!孟丽红委员: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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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然而,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从农村进城务工或定居的人数逐年增多,农民从事农业种植的意愿越来越低,在不少农村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

“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是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提出,要坚决贯彻藏粮于地战略,统筹协调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空间,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促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推进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改善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推动农田适机化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发展智慧农业。

为了避免土地“撂荒”,孟丽红建议,积极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采取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引导集中连片流转,将流转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发展。

“我们可以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多参与和承担土地整治,将撂荒地整治与建设粮食基地相结合。”孟丽红建议,要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对从事生态修复的社会主体,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进行相关产业开发。针对农民的差异化需求,合理制订并实施权属调整方案,以“互换并地”“土地整合”“小块并大块”等形式,将零碎田块调整成集中连片地块,破解农地细碎化困局,促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降低农业投入成本,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人民政协报》(2023年03月05日第23版)

关键词: 粮食安全 基本农田 农民专业合作社